各单位:
按人力资源处要求,统计2022年度标志性成果及业绩奖励绩效点,请根据《聊城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聊城大学标志性成果认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即时启动2022年度标志性成果绩效点、二级单位业绩奖励绩效点的统计工作,报送内容及截止日期如下:
报送内容(纸质签字盖章+电子版) |
截止日期 |
1.标志性科研成果绩效点--科研工作 |
2023.09.30 |
2.二级单位-科研业绩奖励绩效点--科研工作绩效 |
2023.09.30 |
具体进度安排请咨询学院科研秘书。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