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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科普专家工作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0 阅读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任务,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省科协、省科技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山东省科普专家工作室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推荐单位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由知名专家领衔,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工作机制,能创作科普资源,具备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能力,并获得推荐单位推荐的阵地和团队。申报条件见《山东省科普专家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第六条。

  (二)推荐单位和名额

  1.省级学会:负责推荐本学会专业领域内申报对象。

  2.市科协、科技局:负责联合推荐本地区申报对象。

  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学素质工作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系统内所管理申报对象。

  我校推荐名额为3个,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二、校内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和初审。申报对象向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评审。科学技术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遴选。

  (三)学校推荐。专家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向省科协、省科技厅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13日上午10:00前将《山东省科普专家工作室汇总表》(见附件2)和《山东省科普专家工作室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3)报送科学技术处B408室,电子版发送至kxjsc@lcu.edu.cn。

  联系人:徐乐    联系电话:8239282

  科学技术处    

  2022年5月10日

  • 附件:附件1.山东省科普专家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 附件:附件2.山东省科普专家工作室汇总表.docx
  • 附件:附件3.山东省科普专家工作室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