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适用于使用学校科研经费且著作权人为聊城大学的科技著作出版)
1.作者填写《聊城大学出版合同审批表》、《图书出版合同授权委托书》,并附《图书出版合同》(要求甲方为聊城大学、图书署名教师)、书稿及其他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异议则在《聊城大学出版合同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后形成电子版,与待用印《图书出版合同》、已签署的《图书出版合同授权委托书》一起上传,启动合同用印网上审核流程(企业微信)。
3.作者应当在合同各方盖章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正本交由学校办公室存档。
4.图书正式出版后一个月内提交2本图书至科技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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