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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规范和流程

    发布日期:2024-04-03     阅读次数:

  各单位、各有关省基金项目负责人: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详细流程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报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填写各执行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写,经学院、科技处审核后网上提交至基金委,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填报

  所有拟结题省基金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需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按要求在线撰写结题报告,无须提交纸质材料,经学院、科技处、科技厅审核通过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

  按照往年惯例,省基金一般每年进行四批结题,第一批结题截止时间到3月31日下午17:00,第二批结题截止时间到6月30日下午17:00,第三批结题截止时间到9月30日下午17:00,第四批结题截止时间到11月20日17:00。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科技报告。根据《关于山东省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鲁科办法〔2015〕21号)相关要求,省基金资助各类项目实施科技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按照任务书中科技报告篇数的要求提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中提交,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入“我的主页”,点击“平台”,进入“山东省科技报告采集加工管理系统(试运行)”,就可以提交。

  (二)经费决算。提交结题报告前,须通过学校财务处和审计处对项目经费决算的审核并加盖公章,之后到联系办公室主任通过OA系统进行用印申请,经领导审核通过后打印用印单,持用印单去办公楼A座109加盖聊城大学公章,之后上传至结题报告内,否则不予受理。

  (三)延期受限说明。延期超过1年完成的项目负责人结题后1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在云平台上传结题报告、进展报告后,请及时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联系科技处负责老师。上传科技报告后,请让科研秘书给科技处负责老师发消息,审核通过。

  (五)学院对上报的结题报告做好审核工作,审核要点:

  1. 封面项目负责人签字,经费决算表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聊城大学财务处、聊城大学审计处、聊城大学公章,所有落款日期须填写;

  2. 标志性成果1-2件,在结题报告中附标志性成果的影印件(论文附首页和致谢页、专利附证书页、专著附封皮前言目录等);论文、专著等项目取得的成果需为已公开发表且标注本基金项目资助的相关成果;

  3. 上传科技报告收录证明

  4. 延期项目需要在系统中填报延期原因。

  已经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核对是否已经审核通过,未通过的按上述要求修改后重新组织上传。

 

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