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学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3月30日-4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1.自查。各单位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检查小组,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形成工作总结。
完成时间:2022年3月30日-4月15日。
2.抽查。学校成立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检查组,结合学院自查情况总结和佐证材料,进行现场核实与督查。
完成时间:2022年4月15日-4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2021年1月1日以来的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情况:
1.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情况;科研诚信和学风体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科研诚信和学风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是否完善,查处程序是否规范。
2.面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学生开展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教育的情况。
3.教师发表论文的原始材料,包括相应论文实验记录、原始实验采集数据、源程序等各类佐证材料,按照六部委印发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通知精神进行自查,并填写科研诚信自查表(见附件1);单位填写科研诚信自查汇总表(见附件2)。
4.在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每位教师申报成功的各级纵向科研项目要进行梳理、自查,填写纵向项目科研诚信自查表(见附件3)。
5.学位论文(含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的情况;学位论文造假特别是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查处的情况;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是否及时在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备案信息平台备案。
6.4月6日,各单位完成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校相关部门;4月15日,各单位形成自查工作总结,主要负责人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校相关部门。
联系人:罗清龙 联系电话:8239082
附件:1.科研诚信自查表
2.科研诚信自查汇总表
3.纵向项目科研诚信自查表
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科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