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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4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市监知促函〔202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规定的参评条件和要求进行申报,确保报送材料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

  申报书见附件5、6,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二、推荐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有以下两种途径:

  (一)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填写推荐函(附件1),汇总申报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省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推荐发明或实用新型项目名额不超过1个,外观设计不超过1个。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名额(附件3)推荐(自荐)专利项目,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通知中的推荐函(附件7),提交申报材料;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通知中的院士推荐意见书(附件8),提交申报材料。以上单位(院士)推荐(自荐)的参评专利项目材料,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汇总后,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16日前,将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储存,推荐函或院士推荐意见书需同时报送纸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纸件及电子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逾期不再受理。相关材料格式请严格按照《材料确认表》要求。

  2.为便于相关政策的落实,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等渠道直接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参评专利项目,请在2024年3月12日前书面向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同时备案。

  联系人:赵倩     电话:8519830

  邮  箱:lcscjgzscqcjk@lc.shandong.cn

  地  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01号

  

  附件下载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