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聊城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聊政办字〔2025〕5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主持完成的聊城市科技创新成果推荐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异议人提交书面的异议材料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至办公楼B603。 公示附件下载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635-8239082 E-mail:cgk@lc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