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5〕14号)通知要求,对我校2025年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优选计划申报推荐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学校科学技术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635-8239082
联系邮箱:cgk@lcu.edu.cn
联系地址:聊城大学办公楼B603
聊城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