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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7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SDAA科技奖)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及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SDAA科技奖包括自然科学奖(张嗣瀛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等4个奖种,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前三个奖种授奖总数不超过50项,青年科技奖授奖总数不超过15项。

自然科学奖(张嗣瀛奖)授予在控制理论及智能交叉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研究集体或个人。

技术发明奖授予在自动化控制与智能化应用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集体或个人。

科技进步奖授予在自动化与智能应用领域实施技术开发与推广,具有推动领域科技进步作用的技术开发与创新推广项目的单位及个人。

青年科技奖授予在自动化、信息与智能科学领域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工程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个人和团队。

项目(人选)基本条件应符合《办法》、《2025年度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有关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自然科学奖参选项目所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包括在线发表)并得到采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参选项目得到整体技术应用并取得相应效益,青年科技奖参选人选对应的支撑成果的发表、应用,有效时间应在202111日至20251231日之间。

(二)自然科学奖参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8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技术发明奖参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7个。科技进步奖参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20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15个。青年科技奖(团队)的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8人、团队成员所在单位不得超过3个;青年科技奖(个人)人选、青年科技奖(团队)人选首位及三分之二的团队主要成员,年龄在45岁及以下(女性人选年龄可放宽2年)。

(三)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人选),第一完成单位权属的主要支撑材料不低于40%;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人选),第一完成人(青年科技奖(团队)的首位成员)权属的支撑材料不低于30%;技术发明奖的主要完成人应是该相关技术发明的全部或部分创造性技术的独立完成人。

(四)参选项目(人选)的首位完成人(含青年科技奖(个人)人选和青年科技奖(团队)的首位成员),同一奖种,每人限申报一项。

(五)参选项目(人选)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创新点、发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已获得的国家、山东省、其他省部级政府奖励、以及往届本奖等中使用过。

(六)参选项目(人选)的成果第一完成人、青年科技奖(个人)人选、青年科技奖(团队)首位成员,以及半数以上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和青年科技奖(团队)主要成员,应为本学会个人注册会员或个人登记会员;第一完成单位(含青年科技奖(个人)人选和青年科技奖(团队)首位成员的所在单位)应为本学会有效团体会员单位;有效团体会员单位指已办理本会入会手续、且完成参选本奖年度所在学会届期内的会费缴纳等义务;个人注册会员包括本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的委员、且完成参选本奖年度所在学会届期内的会费缴纳等义务;个人登记会员为所在工作单位为本学会有效团体会员单位、本人已在并学会办理个人会员登记、且在本届有效期内。

(七)参选项目(人才)的技术成果应在学会的科技成果库办理入库登记,并接受本学会科技成果交流和转化对接等服务。

(八)不接受涉密项目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成果的申报/推荐。

(九)同一研究成果只能申报/推荐一个奖种。

二、申报推荐方式及流程

申报推荐评审工作流程为:第一完成单位或首位完成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报牵头单位)申报、推荐专家/推荐单位提名推荐、奖项评审组初评、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委员会审定。申报推荐流程分为以下环节:

(一)项目(人选)的申报书准备

申报牵头单位根据申报奖种,按照《手册》对应奖种的内容要求,编制形成《申报书》。

《申报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强化诚信承诺。其中,评审分组和选取专家主要依据所填“学科分类名称”,请根据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等准确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并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二)项目(人选)的推荐

由申报牵头单位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单位推荐形成推荐意见;

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承担推荐、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专家/推荐单位在对所推荐的项目(人选)形成奖励等级意见时,应客观、慎重;多位专家联合推荐中,等级意见不一致时,按其中的低等级参选。

1、专家推荐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二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奖者首位,本学会理事会主要负责人,分别可独立推荐本人熟悉领域的成果1项;两位(含)以上泰山系列等省级以上人才获得者,两位(含)以上本学会现任常务理事,三位(含)以上本学会现任理事,分别可联合推荐本人熟悉领域的成果1项。

联合推荐时,与所推荐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或首位完成人所在单位是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项目(人选)完成人,不能作为所申报奖种的任何项目的推荐专家。

单独推荐专家和联合推荐专家中的首位专家,为责任推荐专家;责任推荐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推荐。

推荐专家应在完整审阅申报材料后,填写《申报书》中的推荐意见(专家推荐)页,并签名。

2、单位推荐

本学会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可推荐与本分支机构业务领域直接相关的成果1-2项(已完成本届换届的,可增加推荐1-2项);本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含理事单位和非理事单位),可推荐本单位为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成果1项(拥有省级以上科研与创新平台的,可增加推荐依托上述平台完成的成果1项);相关领域的我省学术性或行业性社会组织及市级科协,可推荐本组织成员为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的成果1-2项;相关领域的我省市级学术性或行业性社会组织,可推荐本组织成员为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的成果1项;

推荐单位应在完整审阅申报材料后,填写《申报书》中的推荐意见(单位推荐)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学会分支机构由主任委员签名)。

(三)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

由申报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在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汇总公示结果,形成《关于参选项目(人选)公示情况的报告》。公示内容须按照《手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报送材料。

(四)降等参选意见形成

由申报牵头单位负责根据推荐专家/单位形成的奖励等级意见,与全部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协商后,在参选项目汇总表中明确是否同意降等参选。

为避免“报高保低”现象,优先按申报/推荐奖励等级进行评审;在本等级获奖名额有空余时,再将同意降等参选项目(人选)纳入所对应奖励等级的评审对象;对于不同意降等的(含未明确表达的),在不能满足所推荐等级评奖质量要求时,将不列为低一奖励等级的评审对象。

(五)材料报送

由申报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加盖申报牵头单位公章的参选项目公示情况报告原件一份;

2、加盖申报牵头单位公章的本单位的参选项目汇总表原件一份;表中是否同意降等参选为必填项(不填视为不同意)。

3、加盖全部完成单位公章的参选项目申报书(含主件及附件,一并装订)五份,其中原件一份;

4、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件一套。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1231日(周三)24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纸质材料邮寄到学会奖励表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会秘书处)。

请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推荐专家,对项目(人选)进行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山东省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对申报材料以及相关证明不真实、不完整的项目,将取消评审资格。

(六)学会授理

学会奖励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对收到的报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统计,形成《授理公告》,在学会网站公布。

三、其他

有意向申报者,请联系学会秘书处获取《办法》、《手册》、分支机构推荐项数等材料,咨询科技成果登记和新加入学会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敏15665766153(微信同号)

孙鹏18615180381(微信同号)

学会邮箱:saa_82605481@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19号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408

邮编:250014

通知链接:http://www.sd-aa.cn/tzgg/6115.jhtml

 

 

山东省自动化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