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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博士 科研启动基金(自然科学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7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自然科学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聊大校发[2014]1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有关事项

  1.科研启动基金的资助对象:学校引进但未获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的博士(含定向培养)。

  2.申请者要根据学校、学院重点发展方向,面向应用、面向需求确定选题;研究内容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良好的应用前景。

  3.资助额度:根据引进协议所归属的类别进行申请,具体分为A、B、C、D四类。

  4.研究期限: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研究期限为3年。

  二、申报受理程序

  申请者须填写《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认真做好申请书相关栏目的论证并按时提交相关的材料,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和申报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

  科学技术处就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包括主要研究内容、拟开展研究工作、主要创新点、预期达到的目标以及与学校、学院重点研究方向间的关系等,特别要明确陈述主要科学问题和拟解决的实际问题。

  经专家评审,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立项;否则将列入下一年的申报计划重新申报。

  三、申报受理时间

  科学技术处受理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7日——17日。其他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材料包括:《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各1份纸质版上交,电子版发送至yinguiping@lcu.edu.cn

  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收齐材料后,于3月17日统一交至科学技术处B405办公室。电子版也由各学院统一发到指定邮箱。

  

附件:1.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

     2.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 学 技 术 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