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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提名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30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妇联、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科协、省妇联工作部署,现将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团队结构稳定、合理,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获得者不作为被提名团队负责人。

  (二)推荐名额

  各市科协,各市妇联,各省级学会,各省属企事业科协作为推荐单位,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不超过1个候选团队。

  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推荐名额

  各市科协,各市妇联,各省级学会,各省属企事业科协作为推荐单位,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军队系统候选人或团队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在我省推荐范围;不受理专家推荐或个人渠道推荐。

  (二)每位被推荐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请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鼓励相关候选人以临床案例库、中医药案例库或科研仪器案例库等作为科技成果代表作。

  (四)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提名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五)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六)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七)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八)根据中国科协要求,在获得省科协提名资格后,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该项工作由省科协统一组织,推荐单位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征求意见工作,不得由候选人或候选团队办理。

  (九)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候选人如实填写《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推荐表》、《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2、3)中的其中一项;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

  纸质版一式7份(其中原件1份),请于2023年2月1日18:00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办公楼B408-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ule@lc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乐 

  联系电话:0635-8239282

  邮箱:xule@lcu.edu.cn

 

  附件: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推荐表

            3.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