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2023年中国科协人才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围绕区域人才合理配置和协调发展、科技人才信息库建设、科协系统人才工作体系及联系服务机制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具体内容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具有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具备课题研究所需业务能力和专业团队,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责任心强,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熟悉国家有关科技政策,熟悉科技界基本情况,熟悉科协工作,能够开创性的开展研究工作和提出政策建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报单位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规定的相关资质。
3.申报单位应具备项目研究和建设所需业务能力和专业团队,有一定研究基础,能够提供开展项目工作的必要条件。
4.申报单位应明确承诺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开展项目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日下午17时前(以邮箱收到电子材料并且纸质材料寄出为准)。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申报书》应由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后签字确认,经项目申请单位审查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应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即可),密封后邮寄至指定地址(附后)。
3.《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应同时发送至邮箱(详细附后)。
四、评审程序
1.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将按规定程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组集体评审。
2.资格性审查包括: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申报单位是否符合项目申报主体要求等。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申报材料不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3.专家评审组依据评审要求和项目研究需要等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集体评审,产生相应项目意向承担单位。
4.评审结果将在中国科协官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签署项目合同,启动项目研究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委托约定认真开展研究和建设工作,积极创造实施本项目的工作条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研究过程中如出现约定以外的情况,应第一时间联系沟通,双方商定后方可按照实际情况调整。
2.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提交项目成果要求,产出真实效益。
3.项目承担单位一般应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并提交结题申请报告,按照约定配合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和后续收尾等工作。
4.项目承担单位形成的该项目研究成果归中国科协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公开发表或用于其他用途。
六、联系方式
(一)聊城大学科协
联 系 人:徐乐
联系电话:8239282
(二)中国科协
1.业务咨询
联 系 人:解雨婷 陈诚
咨询电话:010-68578091
2.材料接收
联系人:颛妍
联系电话:010-86203831、18610649946
邮箱:251366349@qq.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