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助力全省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山东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 2025 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学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25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在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在以上范围内,本年度将单独支持一批青年创业科技工作者。
二、托举工程人选数量及资助金额
2025年度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由山东省科协以及经批准同意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共同组织实施,其中,由山东省科协直接遴选不超过100名人选,作为共同组织实施单位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遴选程序和人数另行通知。每批次托举工程实施周期为2年,按照每位托举人每个实施周期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三、推荐渠道及数量
山东省科协遴选托举工程人选的推荐单位为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省属企事业科协。同一候选人不可同时通过两个或以上渠道推荐。学校科协可推荐3名候选人。
四、推荐候选人条件
推荐的托举工程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2.年龄在32岁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山东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被托举人年龄放宽2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4.应与所在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一般应包含一个实施周期(本年度实施周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30日)。
5.应确定至少1名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专家作为培养(创业)导师,承担对被托举人的指导、扶持责任。
6.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以及已经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培养工程(计划)的青年科技人才不作为推荐对象。
创业托举候选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山东省创办企业,持有企业的股份达到20%以上(包含技术入股在内),为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等)。
2.创办企业实际运营一年以上,注册资本及实缴资金30万以上,正在进行技术成果转化,或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研究及推广,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可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3.创办企业所属领域一般应为山东省重点发展的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或人工智能、“元宇宙+”、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技能作业机器人、深海深地深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
五、推荐工作要求
1.相关二级学院和研究机构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
2.推荐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候选人被投诉,相关二级学院和研究机构应配合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3.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六、推荐材料报送
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须进行线上填报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1.相关二级单位推荐。请相关二级学院、研究机构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2:00前,将《账号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五份,见附件3)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五份)纸质版报送至学校科协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kxjsc@lcu.edu.cn。
2.账号分配。学校科协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山东省科协提交《账号申请表》。
3.线上填报。学校科协组织候选人登录智慧科协业务服务平台(http://smart.sdast.org.cn/login)进行注册,填报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学校科协对推荐表进行审核后,提交山东省科协。智慧科协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4.纸质材料报送。学校科协于2025年5月27日前,向山东省科协报送推荐情况报告纸质盖章件(1份)和《山东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盖章件(带系统生成水印,原件1份,复印件8份)。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山东省科协
宋东晓 0531--82073109
刘 振 0531--82073255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杆南东街8号,省科协人才联络部
(二)学校科协
徐 乐 0635-8239580
地 址:勤政楼B405室
聊城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