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激发科研活力,培育重大纵向项目,根据学校《聊城大学重大项目(成果)培育办法》(聊大校发〔2023〕 15 号)(以下简称《培育办法》,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23年度重大纵向项目培育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重大纵向项目培育计划A类项目培育目标为主持获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B类项目培育目标为主持获批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子课题、省级重大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实质性承担项目的研究和组织工作。 鼓励跨学科、 跨部门、 联合校外专家共同申报。
本次推荐工作依据《培育办法》,结合学校实际进行,A类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 近5年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具有丰富、扎实的研究基础;
3. 符合A类项目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B类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 近5年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3. 符合B类项目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
1. 项目申请。填写《聊城大学重大纵向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科学技术类)》(附件2)和《2023年聊城大学重大纵向项目培育计划汇总表》(附件3)报所在学院。
2. 单位推荐。经单位(学院、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育项目由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将推荐培育项目汇总呈报科学技术处。单位推荐不限项、不排序。
四、时间要求
申报需要提交申请书、推荐函、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其中申请书纸质版上交一式5份,推荐函和汇总表纸质版上交一式两份。各单位收齐后交科学技术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8: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恒帅
电 话:8239599
邮 箱:lihengshuai@lc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