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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1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规定(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506.htm),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开始。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2. 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3.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特殊事项说明

  1. 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加强科技伦理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2. 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3.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5年1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

  4. 其他注意事项请关注《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

  四、工作进度安排

  我校信息系统填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5日16:00,请申请人在此时间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并打印纸质版,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3月6日申请书 (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纸质版材料用于学校形审,不提交国家基金委)、形式审查明细表(本人及学院科研秘书签字,一式一份)、单位申请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kxjsc@lcu.edu.cn)汇总后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办公楼B座408-1室)。因涉及形式审查等方面的事宜,请老师们务必按时完成电子稿网上提交及纸质申请书的报送,以免耽误学校整体的报送进度。

  3月18日前,科学技术处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基金委。

 

  联系人:朱文倩

  联系电话:0635-8239599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