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聊城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2025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对象:我校2024年12月31日前引进但未获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的博士(含定向培养)。
(二)申请者根据学校、学院重点发展方向,面向应用、需求确定选题,认真论证;研究内容创新性强,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或良好的应用前景。
(三)资助额度:根据引进协议进行申请。
(四)研究期限: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的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二、申报受理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项目申报书,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单位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结合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情况,对申报项目的政治性、前沿性、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和申报人的师德师风进行审查,将通过审查的项目报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三)专家评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建议。
(四)学校审批。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项目给予立项,发放科研启动经费;没有立项的项目,再给予一次申报机会,随下批进行申报,仍然不能立项的项目,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受理时间
科学技术处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申报材料包括:《聊城大学高层次人才、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所在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办公楼B座408-1),电子版统一发送至kxjsc@lcu.edu.cn。
联系电话:0635-8239599
附件:
2、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