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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2024年度聊城市地方标准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截止时间3月25日)

    发布日期:2024-02-29     阅读次数: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标准化工作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各行业各领域标准体系,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兴聊十大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向全市公开征集2024年度聊城市地方标准项目(第一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当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履职履责所需的技术要求,应当有明确的组织实施部门。

(二)坚持基础性、通用性原则,在充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社会实践基础上,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协调。市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申报项目领域

(一)乡村振兴领域。着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聊·胜一筹!”品牌建设,包括现代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治理等。

(二)新旧动能转换领域。着重推进“九大产业集群”提质增效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包括绿色制造、节能减排、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

(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着重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包括养老育幼、文化旅游、公共卫生、政务服务、生态环保、营商环境、应急管理等。

(四)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涉及项目。

三、申报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向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报《聊城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附件1)、地方标准草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市级地方标准归口单位,对收集的立项建议进行汇总、论证审查,将聊城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附件1)、地方标准草案、《聊城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本部门对地方标准论证意见(一式2份)于328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局

(二)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应择优遴选项目牵头单位(负责起草单位),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参与起草工作。

(三)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属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做好动员、发动、指导和政策解释工作。有关标准资料查询可登陆聊城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223.99.26.50)进行检索。

联系人:范衍青     联系电话:8519970

电子邮箱:lcscjgjbzhk@lc.shandong.cn

邮寄地址: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1号标准化科) 

 

附件:1.聊城市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

      2.聊城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汇总表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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