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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4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科协组织开展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办法》所列申请条件,并获得以下四类单位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

  1.省级学会:负责组织推荐本学会专业领域内的单位。

  2.省属企业科协和普通本科高校科协: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所管理的单位。

  3.市级科协: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的单位。

  4.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本单位系统内所管理的单位。

  同时,注意以下事项:已获得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科协与相关单位联合命名的不再重复申报;申报单位如获得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后将不再挂市、县级科普教育基地牌匾;省科协2020年及之前命名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自《办法》印发之日起失效,如重新申报,需按照《办法》要求通过推荐单位遴选和推荐。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对象向推荐单位提交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并向省科协推荐后方可参评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各推荐单位负责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和《办法》所附《认定申请条件》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确定推荐顺序。

  (二)初评。省科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三)终评。省科协组织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四)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协予以认定命名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颁发牌匾。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以认定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单位、本专业领域、本地区优质科普资源,切实推荐科普实效突出、有代表性的科普阵地,引导申报单位对照《办法》加强和改进科普工作,积极拓展科普功能,创新开展基层科普工作。

  各单位请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账户申请表》(附件2),反馈至科学技术处,省科协将据此开通推荐账户和申报账户。申报单位可使用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另行告知)登录智慧科协申报系统,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提交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完成审核推荐。学校申报、推荐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前。

  联系人:徐乐

  电话:0635-8239282

  电子邮箱:xule@lcu.edu.cn

  

  附件:

  1. 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名额表

  2.2023-2025年度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账户申请表

  3.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4.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